“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
在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条件上下功夫 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
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深化整治织牢粮食安全防护网

赔偿数额起争议 法官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4-12-17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法院讯(孙忠煜 袁爽)近日,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法官采用“背对背”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因楼上漏水导致楼下财产受损的纠纷,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徐某与杨某系楼上楼下的相邻关系。今年3月份,杨某发现自家棚顶往下滴水,遂找到徐某解决此事,徐某承认是自家漏水,答应五一后天气转暖找人上门给杨某家刮大白。后续徐某一直未有动作,杨某要求其赔偿因此次漏水产生的损失,然而徐某拒绝赔偿。遂杨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徐某赔偿损失3400元。

  承办法官在充分了解案情后,为了不激化两人矛盾,决定采用背对背的方式进行调解。法官首先联系徐某到法院来,徐某看到诉状上写的赔偿数额,顿时火大,称杨某是在狮子大开口,拒绝赔偿“高额”费用,调解陷入僵局。

  此时法官并没有坐堂办案,而是和徐某一起来到杨某家中,实地查看漏水损害情况,发现杨某家两个一共不到20平方米的小屋墙壁有水痕,并且棚顶的石膏板因为漏水导致下沉,棚顶四周产生裂痕。

  通过现场查看,法官对赔偿数额有了把握。回到法院后,法官单独找到杨某,释明其要求的赔偿数额确实过高,法院不会支持,杨某在法官的耐心劝导下降低了赔偿数额。

  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徐某一次性给付杨某财产损害赔偿费用900元,并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

  至此,一场房屋漏水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邻里纠纷类案件解决得是否妥当,不仅关系到邻里关系的和睦,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近年来,江源林区基层法院秉承“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司法理念,强化为民情怀,聚焦民生关切,真正化解当事人的心结,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