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离京出席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对秘鲁进行访问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有效途径
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振兴路上谱新篇”|十八洞村的明白账

拿贫困户资格做人情,识贫岂能如此“走过场”

发布时间:2018-11-09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字体大小[ ]

   原标题:拿贫困户资格做人情 识贫岂能如此"走过场"

  “老林,咱家有几头牛啊,长得怎么样?”“有10头,长得都健壮得很!”

  “这些牛是啥时候开始养的?”“三年前买的18只牛崽,买来没两个月就死了8只,太可惜了!”

  今年6月26日,福建省德化县美湖镇洋田村村民老林的家里迎来了该镇纪委扶贫入户访查小组的几名工作人员,一见面他们就跟老林聊起了养牛的情况。刚聊没多久,老林的一句话让工作人员敏锐地发现了问题。

  老林于2016年被评定为市级贫困户,当时据他反映,家里年收入仅有1万余元,因养的18头牛中死亡了8头,损失惨重,导致经济困难。

  “按照当时的市场价,一只牛崽的价格在800元左右,买来两个月死亡8只,满打满算也就损失六七千元。”“听说老林生活十分节俭,按他的经济积累来说,应该不至于到损失惨重的地步,是不是另有隐情……”

  从老林家出来,工作人员当即决定探一探老林家里的真实情况。于是兵分两路,一路到镇里查阅老林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台账,一路侧面向群众了解其家庭成员、经济收入、基本医疗等情况。

  根据村民们的反映,老林一家有4口人,这几年,两个儿子均在外地工厂上班,妻子是一名公路养护员,老林则在村里的一家加工厂打工,平时也种养生姜、水稻和牛。“一家4口人都有工可打、有活可干,粗略算起来,怎么也得有将近十万元的家庭年收入,怎么与他建档立卡贫困户台账上显示的收入情况差别如此之大,这里面肯定有问题!”

  真实收入到底是多是少,养牛损失究竟是小是大?带着疑问,工作人员再次来到老林的家里。在他们耐心地询问和政策讲解下,老林低下头,承认当时瞒报有关情况的事实。

  “当时我一家4口人的年收入大概有9.7万元,远超过贫困户的认定标准。因为‘眼红’,才想着瞒报家庭收入情况,让自己也能享受到扶贫政策,而且养牛的损失并不严重,只是我‘压缩’年收入的一个借口。”

  “挂钩核实的干部曾来你家了解情况吗?”“来了,简单问了家庭收入情况,我说我一家一年收入1万元出头,没聊几句话他就走了。”

  “有到牛棚看看,计算你的养牛损失吗?”“没有。”

  显然,老林存在瞒报的问题,他的家庭情况并不符合贫困户认定标准。按照规定,成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有一个重要环节是村“两委”必须认真核查提出申请的每一户家庭的具体情况。这起扶贫“掺假注水”的背后,是否存在着识贫“走过场”和定贫“一锤定音”的问题?随后,工作人员找到了当时负责核实老林家庭情况的洋田村村委林斗河。

  “你清楚老林一家的吃、穿、住房、职业、收入、基本医疗情况吗?连头牛都没见到,你如何认定老林损失惨重……”

  林斗河被问得哑口无言,承认自己的核查工作确实草率,仅根据老林的口述就给予认定,“当天仅有老林一个人在家,我就只是口头询问他一个人,后来‘怕麻烦’也没有再入户向老林的家人和其他村民了解。”

  同时,林斗河也提到他曾听说“老林家人接连遭遇不幸,花了一大笔费用”,才相信老林符合贫困户标准,“算是拿贫困户资格做了一桩‘顺水人情’”。

  林斗河所说的老林家的“不幸遭遇”,其实工作人员在查阅台账和走访老林时就已将情况了解清楚。2015年,老林的妻子和儿子均因工伤住院治疗,后来在家疗养了一段时间,给家庭造成了一定负担。

  “‘不幸遭遇’是真,但你听信一面之词,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没有深入调查摸底。经我们核实,他家人的全部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都分别由所在企业和单位全额赔付,不久之后身体也都好利索了,经济方面的压力并不大,不会因此致贫。”

  面对工作人员的批评教育,林斗河承认自己调查摸底不到位,工作失职失责。

  没过多久,经德化县美湖镇纪委查实,林斗河在入户走访核查老林的家庭情况时“走过场”,在没有佐证材料和调查核实的情况下,片面听信其困难情况就盲目认定,审核把关形同虚设,导致老林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被列为市级贫困户并获得补助款。最终,美湖镇纪委给予林斗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福建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杨文佳)

中国参政网摘编 任薏宏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